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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三山供应链有限公司需就宜家公交停车场新能源充电桩项目现公开向社会征集充电桩合作伙伴,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宜家公交停车场位于晋安区福马路788号附近,占地面积约13.3亩。目前日间运营线路3条,运营公交车39辆,夜间停放19辆;后续夜间停放车辆预计增至87辆(夜间停放车辆数以实际停放为准)。
二、资质条件(须装订成册报名时提交,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或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投标人若为独立法人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所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函(同一法人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合作模式及内容
1.合作方案:①合作方需要根据现场情况自行规划建设方案(经市场摸底考察该场地充电桩建设数量约为24套120KW双枪充电桩,48把充电枪,后期可根据双方商议后确认实际建设数量);制定关于如何建设(包括土建、场地修整、充电桩及配套变压器、电力线缆、计量柜、开关柜、监控平台、结算平台、手机APP 等相关费用)、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等充电站的具体计划;办理充电站项目建设相关手续,保证充电站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和投资设备的安全运行。
②合作方规划的建设方案和制定的具体建设计划,须提交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
2.合作方负责宜家公交停车场充电桩及配套高低压配电设施的建设、技术支持、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含托管站点的24小时全过程充电服务、充电车辆的调配工作、充电管理平台的数据核对工作、费用催收等)。
3.合作方负责运营费用支出(含电费先行垫付、人工费、管理费、维保、安全管理和安全设施、充电桩保险等所有运营费用)。
4.合作方负责向客户(除公交集团外)收取电费及服务费,次月和招标人确认上月的电费及利润金额,并按支付周期和合同约定的分润方式将分润金额支付给招标人。具体电费金额以电业局收取的金额为准,具体服务费金额以结算平台数据为准。
5.招标人提供场地,负责向公交集团收取电费及服务费,次月和合作方确认上月的电费及利润金额。在收到客户的电费及服务费后,按支付周期和合同约定的分润方式将分润金额和电费支付给合作方。具体电费金额以电业局收取的金额为准。
6.招标人将在签订合同前向合作方收取人民币 20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用于包含但不限于因设备问题引起的安全事故赔偿、未在指定期限内完成设备维修的违约金等;合作期结束后,履约保证金在扣除事故赔偿、违约金(如有)等各类扣款后无息退还。
四、最低分润比例设置及定标规则
(一)最低分润比例:招标人获得的分润比例不低于27%。
(二)定标规则:以招标人获得的分润比例最高的确定合作方。具体如下:
1.双方各自月分润金额=月分润基数×分润比例。
2.分润比例:合作双方确定的月分润基数的分配比例。
3.月分润基数:扣除月度电费外的营业总收入。
4.月度电费=每月实际缴纳给电业局的费用(不包含生活及其他经营用电)。
五、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六、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将收取投标保证金 10 万元。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内缴交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4.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人将在确定中标人7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招标人以原额无息退还保证金。
6.保证金账户:
名 称:福州三山供应链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账 号:116040100100311235
七、报价要求
1.投标人须按附件《报价函》的格式作出报价,且所报的招标人分润比例不得低于27%,分润比例以“%”表示,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该分润比例在合作期限内保持不变。
八、报名时间及要求
1.凡有意者请于2024年03月28日起至2024年04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2.投标人可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jdsxmgl@163.com)登记报名本项目。
3.报名费用:人民币300元整。账户信息:开户名称:福建德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帐号:117130100100369833。(备注项目名称)
九、方案征集提交材料具体要求
1.提供招募方案和报价书。(格式详见附件)
2.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统一用A4纸打印,单独装订成册。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本为DOC格式,图样为JPG格式)。
3.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后与电子文档一起装袋密封,方案文件必须密封,外包装须加盖单位公章。
4.所有征集的方案将无偿提供给征集单位使用,报名材料可直接送招标代理公司。
十、截止递交时间
1.截止递交时间:招募方案应于2024年04月0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应征方案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应征单位。
递交地址:福建德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第四层406室)
十一、附则
1.场内充电桩建设期为2个月。若未按时投用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并要求合作方赔偿由此产生一切损失。
3.中标单位须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3000元服务费。
2.参与本次征集的方案所有权均归征集单位所有。征集单位有权毫无保留地自由使用应征单位提供的方案。
3.应征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4.所有参加单位提交的文件在评审后不予退回。
5.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征集单位。
附件:1、报价材料格式
2、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合作协议范本
十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单位信息
名称:福州三山供应链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249号
联系方式:谢先生 0591-8337125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德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四层406室
联系方式:宋芳、林涓东、石铧 0591-87713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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