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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车辆(8.5m纯电动公交车、8.5m插电式油电混联混合动力公交车)
2017年07月06日
招标编号:亿达永招〔2017〕057号
开标时间:2017-07-24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永安市公共交通公司
所属地区:三明市
招标公告
受永安市公共交通公司的委托,对2017年车辆(8.5m纯电动公交车、8.5m插电式油电混联混合动力公交车)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项目编号:亿达永招〔2017〕057号
2、招标货物和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内容一览表
7、开标时间、地点:2017年7月24日上午9:00永安市公共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厅(永安住建局附楼三楼)。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
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预算单价限额/万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一
1-1
8.5m纯电动公交车
51辆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70万元/台
3570万元
其中21辆为确定采购车辆数,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付,剩余30辆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再决定购置数量及交付时间
二
2-1
8.5m插电式油电混联混合动力公交车
34辆
63万元/台
2142万元
其中14辆为确定采购车辆数,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付,剩余20辆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再决定购置数量及交付时间
包一预算价及实际支付车款说明:
1、本次采购的8.5M纯电动公交车,国家补助由中标人申报办理,不计算在预算单价之内。预算单价为省级补助金额+自付部分。
2、实际支付车款=中标金额(自付部分+省级补助)±国家补助调整差额(实际国家补助与当前国家补助的差额)。
3、省级补助说明:因省补政策尚未出台,省级补助暂按10万/辆估算。如实际省级补助金额发生变化,车辆中标价不变,但招标人实际自付部分金额相应增加或减少。
4、国家补助调整差额说明:中标人应按国家最高补助标准申请(当前8.5m级20万/辆)。若国家出台新补贴政策,造成实际国补金额调整,则多退少补。即若国补标准降低,则实际支付车款按照国补降低的金额在中标价格上相应提高,反之,若国补标准提高,则实际支付车款按照国补提高的金额在中标价格中相应降低。
5、若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部分存在虚假应标情况,其所投产品将做废标处理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且2年内不得参加永安市公交公司车辆采购招标活动,同时上报省采购办。
包二预算价及实际支付车款说明:
1、本次采购的8.5M插电式油电混联混动公交车,国家补助由中标人申报办理,不计算在预算单价之内。预算单价为省级补助金额+自付部分。
2、实际支付车款=中标金额(自付部分+省级补助)±国家补助调整差额(实际国家补助与当前国家补助的差额)
3、省级补助说明:因省补政策尚未出台,省级补助暂按4.5万/辆估算。如实际省级补助金额发生变化,车辆中标价不变,但招标人实际自付部分金额相应增加或减少。
4、国家补助调整差额说明:中标人应按国家最高补助标准申请(当前8.5m级每辆9万)。若国家出台新W补贴政策,造成实际国补金额调整,则多退少补。即若国补标准降低,则实际支付车款按照国补降低的金额在中标价格上相应提高,反之,若国补标准提高,则实际支付车款按照国补提高的金额在中标价格中相应降低。
注:若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部分存在虚假应标情况,其所投产品将做废标处理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且2年内不得参加永安市公交公司车辆采购招标活动,同时上报省采购办。
注:
1、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报价,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投标人报价应包含产品的制造、包装、运输(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保险、装卸、税金、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培训、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4、车辆交付期限情况说明:
4-1、其中8.5m纯电动公交车第一批购置21辆、8.5m插电式油电混联混合动力公交车第一批购置14辆,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交付。合同包内剩余车辆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及该批车辆使用情况,以补充合同的方式确定购置数量及交付时间,质保、付款时间根据补充合同签订时间相应延后。
4-2、除8.5m纯电动公交车第一批购置21辆、8.5m插电式油电混联混合动力公交车第一批购置14辆外,招标人在2017年12月31日期间内确定是否需要再购置剩余车辆,超过此期限者视为招标人放弃剩余车辆购置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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