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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2日02:16 汉网-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亦中 通讯员姚信民程凡耘)昨日,“11·28”事故车公交588所属单位市公交集团第六营运公司,收到公安交管部门开出的8万元罚单,六公司两位事故主要负责经理则分别被处5000元和3000元罚款。公交司机交通肇事,其所属单位和单位负责人被处罚,这在武汉尚属首例。
“11·28”事故发生后,交管部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经过大量调查和取证,查明司机向某因车速过快,造成两名乘客死亡,多人受伤。交管部门已刑事立案,对向某依法予以刑事拘留,目前正报请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提起公诉。
调查中,交管部门同时查明:市公交集团第六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对青山交通大队针对其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下发的《责令限期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通知书》重视不够,主要负责人王某对《通知书》要求整改内容督促不力、未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一分公司直接责任人蔡某对《通知书》要求的整改内容整改措施不力,造成了公民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的后果。
交管部门依据有关法规,对肇事公交所属单位及事故主要负责人给予严厉经济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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