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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投诉] 女子公交丢手机 全车乘客进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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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5 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  昨天上午,小记坐701公交车外出办事,8时10分许,车子停在福州总院站,突然一名女子大喊:“手机被偷了!”司机当即关上车门,并打110报警。由于该女子并不知道是谁偷了她的手机,又坚持不让大家下车,最后全车乘客去了派出所,小记不得不跟着走一趟。可经过近半个小时的排查,小偷依然没有被找到。
<P>  女子大喊时,车门已经开了,有几名乘客先下了车。听到喊声,司机迅速关上车门,同时,车上的乘客也纷纷开始检查自己的随身物品。
<P>  “大家都是赶时间上班的,谁拿了手机,快拿出来吧?”一名乘客说道,但久久不见有人回应。“要不报警吧,麻烦司机把车开到派出所去。”看来,乘客们对小偷的无耻行径也无比痛恨。
<P>  小记发言:这位司机大哥的反应倒是挺快的,但公交车上都是乘客,司机哪能知道是谁偷了手机呢,说不定小偷在此之前早就下车了呢。
<P>
<P align=center><IMG src="http://www.dnkb.com.cn/upload/20070424/003950.jpg"><BR><BR></P>
<P>场景
<P>乘客越等越焦急
<P>  由于当时是上班高峰期,大家越等越急躁,各种牢骚声相继响起,“又不是我偷的,纯粹是浪费我的时间”;就连小记当时也心急如焚。
<P>  “不就一部手机吗?公交车上常有的事”“你说你手机丢了,我还说我钱丢了呢,有必要让大家陪你等吗?”……但大部分乘客还是体谅那位小姐的遭遇,号召大家相互耐心等待民警。
<P>  小记发言:其实乘客们说的也不无道理,手机丢了是挺烦人的,但是大家的时间也很宝贵。当然,一些对此表示理解的乘客,也让小记颇为感动,建设和谐社会不就需要大家互相体谅,互相帮助嘛。
<P>场景
<P>全车乘客进警局
<P>  不久后,110民警赶到现场,由于仍然无法确定谁是小偷,这时有乘客提议到派出所仔细排查,其他乘客也表示愿意配合,于是司机便开车将所有乘客带到洪山派出所。经过大约半小时的排查和做笔录后,仍然一无所获,最后民警只得示意乘客们离开。此时,小记一看表,已9:20了,顾不上多问什么,急急忙忙打车离开。
<P>不能让个人利益
<P>损害了公共利益
<P>  事后,记者采访了福州秉峰律师事务所的陈建敏律师。陈律师表示,在失主并不能明确指出是谁偷了手机,司机就关门困住全车乘客的做法有些欠妥,同时,丢手机的小姐只为自己着想,不管他人感受也不合适。陈律师说,由于公交车靠站时有乘客上下车,因此并不能确认小偷是否还在车上,司机和该女子将一个人的利益过分扩大了,而忽略了全车乘客的利益,这是不合适的。
<P>  另外,陈律师表示,警察将全车乘客带回警局做笔录的做法也不合适。
<P><!-- change end --></P>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3 width="100%" border=0>

<TR>
<TD class=font14 align=right width="58%"></TD>
<TD class=font14 align=right width="42%">[来源:<a href="http://www.dnkb.com.cn/" target="_blank" ><FONT color=#000000>东南快报</FONT></A>]</TD></TR></TABLE>
发表于 2007-4-25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制定一个应对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防范偷窃与制裁的法规
发表于 2007-4-25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P>`恩``现在法律这么不完善`怎么做都是不合适的`</P>
发表于 2007-4-25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P>什么时候才能天下无贼呢</P>
发表于 2007-4-25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boss</I>在2007-4-25 13:29:08的发言:</B><BR>
<P>什么时候才能天下无贼呢</P></DIV>
<P>等天下只剩下贼的时候</P>
发表于 2007-4-26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是天下乌贼一般黑
发表于 2007-4-29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P>最近贼见的太多了..</P>
<P>有种草木皆"贼"感觉..</P>
<P>晕!</P>
发表于 2007-4-30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P>草木皆"贼",新词语</P>
发表于 2007-5-3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7-5-2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位没在公交车上丢过手机的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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