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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2月25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谢星星) 从福州火车站南广场打车到福飞北路浮村,首次来榕的四川少年小淡被闽AT0400出租车驾驶员狠宰870元,本报对此进行了报道。昨日记者获悉,执法部门已对此事作出处理。
据介绍,在进一步深入调查后,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已确认当事驾驶员存在“擅自调整计价器影响营运秩序”“无故绕道”“在出租车营业站点外揽客、拉客”和“未取得有效《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四项经营性违规行为,对其从严处罚,处以8000元罚款。
同时,市道管处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该驾驶员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3年内不得开出租车,不得开网约车。另外,还将闽AT0400出租车列入重点监管车辆,在为期3个月的重点监管期内,卫星定位监控中心将重点监控该车运营情况,对该车投诉案件重点调查。该车所属驾驶员每月还必须到企业接受为期一天的停岗培训,新聘用驾驶员要经约谈教育后,才可上岗。此外,还责令晋安出租车公司加强驾驶员教育与管理,并在行业内通报。
据了解,该驾驶员2015年至2016年曾因不按计价器收费,2次被列入不适岗名单,并且未通过2016年的停岗培训考试。即该驾驶员的服务监督卡尚处于锁定状态,本不得开的士,此次属于违规上岗。对此,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闽AT0400车主存在“管理不善”和“聘用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两项经营性违规行为对车主进行处罚,依法处以8000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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