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11129
- 人品
- RP
- 死鱼
- 条
- 战斗力
- 鹅
- 节操
- 斤
- 在线时间
- 小时
- 最后登录
- 1970-1-1
- 精华
- 阅读权限
- 80
|
我司集中开展“到站不停”专项整治活动
来源:公交公司 日期:2015/12/18 查看次数:54
“有站必停、依序进站、规范停靠、优质服务”是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最基本要求和司乘人员在日常运营生产中必须严格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为了严肃运营服务纪律,坚决遏制“到站不停”行为,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运营服务水平,集团决定在全司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针对“到站不停”的专项整治活动。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从11月9日起至2016年1月31日,其中11月9日至15日为宣传教育阶段,11月16日至明年1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目前,集团对“到站不停”违纪行为的认定如下:
1、所有营运车辆,无论是在市区站点,还是郊区站点;无论站上是否有候车乘客或车上有无下车乘客;无论是白天作业还是夜间作业;无论车厢拥挤与否,只要是在营运期间,在线路规定的停靠站点都必须进入站点区域停靠,且停稳进行开关门后方可离站,否则均被视为到站不停。
2、遇路堵擅自离开规定运营线路行驶,或以车辆故障为由,未经批准擅自偏离正常运营路线行驶的。
3、车载GPS监控系统无法查到车辆运行轨迹且其时间点又恰与乘客投诉到站不停的时间点相吻合的(含现场检查未录视频事后核查GPS轨迹)。
针对被检查到或被乘客投诉“到站不停”的,一经核实将对当事驾驶员进行以下处罚:
1、第一次给予300元罚款,并取消当月岗位服务奖和当年评先资格,且当月不享受营运质量等级奖。
2、当年度发生第二次到站不停行为的,除上述第一款处罚外,还将给予降营运质量等级一级的处理(无等级的取消评级资格),停岗参加违章培训三天,直到车队考核合格方能复岗。
3、当年度发生第三次以上(含第三次)到站不停行为的,除上述第一款处罚外,还将给予取消营运质量等级的处理(无等级的取消评级资格)。停岗参加违章培训和路检一个月直到车队、分公司考核合格方能复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