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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潭网讯(记者赖冰昌实习生吴丹丹)昨日,记者从平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获悉,今年新农合筹资标准由去年的380元提高至430元,其中各级**补助每人每年360元,比国家要求的增加了40元。
据统计,2013 年我区共有84660人次医疗费用得到补偿,比2012年增加47.86%;共发放补偿款1.2亿元,比去年增加25.88%。其中,补偿达1 万元以上有2418 人,最高补偿24万多元,住院次均补偿3655.5元,比2012年增加451 元。
据了解,2014 年新增的资金主要用于重大疾病保障和新增新农合药品目录的报销,其中部分补偿标准做了微调。普通住院补偿最高支付限额由7万元提高至10 万元,重大疾病补充补偿封顶线由23万元提高到40万元,住院补偿
最高可达50万元。在门诊特殊病种补偿方面,今年还增加慢性肾炎和类风湿关节炎两个病种,年封顶线为5000元;对同时患两种及以上门诊特殊病种的,则可按实际所患的门诊特殊病种数量,分别给以补偿。
门诊特殊病种补偿比例也有所提高,由原来的50%提高到60%。其中,高血压(II期以上)、糖尿病在辖区乡镇级医疗机构使用限定药品的,给予100%补偿;高血压(II 期以上)年封顶线由800 元提高到1000元,糖尿病、结核病辅助治疗等年封顶线由800元提高到1200元,精神病年封顶线由2500元提高到3000元。
此外,今年我区还提高农村二女绝育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以及独生子女未成年前(未满18周岁)父母伤残或死亡家庭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比例,上述对象住院时,新农合药品和诊疗项目目录内的医疗费用按100%给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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