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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转载] 七旬老人和公交相撞倒下头上肿个包 司机不敢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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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4 07: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七旬老人和公交相撞倒下头上肿个包 司机不敢扶

2013年12月04日07:22
来源: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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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倒在公交车前(读者微博供图) [保存到相册]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施建华) 昨日上午,福州工业路博美诗邦公交车站,一辆302路公交车(车牌号闽AY7689)和一个依伯相撞。众人下车后,发现依伯躺在地上,但司机和周围市民都不敢上前扶起老人。民警赶到现场后,司机才敢上前扶起老人。一位目击者把这件事发在微博上后,引发网友热议。

  **赶到后 司机才敢扶老人

  记者昨日联系上了该趟公交车的驾驶员王师傅。王师傅称,昨日7点半左右,车子进站后就停了下来,当时他的车子前面还有一辆公交车,当前方的车子开出时,一名老人突然从人群中跑了出来,头部直接撞到了他的车头右侧的雨刮器上,紧接着老人就慢慢倒在了地上。

  王师傅说,因为担心老人有心脏病或者其他疾病,所以看到老人倒下后,他也不敢马上上前搀扶,他赶紧拨打电话报警并向公司汇报。因为担心被“碰瓷”,王师傅还请围观群众帮忙作证,证明老人是自己撞到了车上的,并留下了其中一名群众的联系电话。

  几分钟后,民警赶到了现场。王师傅这时才和民警一块把老人扶起来。

  依伯未多提赔偿 民警协调医药费

  302路公交车隶属于福州闽运公交公司。该公司昨日赶到现场处理的安全员危先生说,他到现场后发现,这名70多岁的老人的额头肿了一个包,但老人没提及赔偿。危先生称,老人也不像是碰瓷的。

  民警协调时,老人也声称只要一两百元的医药费包扎一下即可,也不愿意去医院或者联系家人。“后来在民警的协调下,公司就答应给对方多赔一点了,出于人道主义给了800元。”危先生说。

  福州台江交巡警大队的经办民警昨日表示,经过现场了解,公交车当时也没有完全停稳,所以判定双方都有责任,最后协商由公交公司给老人付医药费,双方和解。
 楼主| 发表于 2013-12-4 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人倒车前司机求路人作证 公交方称非交通事故
http://news.fznews.com.cn    2013-12-3 23:13:57 来源: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讯 面对老人摔倒,你是果断先扶起还是先请人作证不是自己撞的?日前,这个老话题再次受到广泛关注。3日上午,福州市区也发生这样一件事:一辆302路公交车前面趴着一位老人,司机第一时间请旁边的市民作证,证明老人不是自己撞倒的。有的网友对司机未及时顾及老人安危的行为表示心寒,也有网友支持司机的做法。
  老人倒在公交车前先救护还是先取证

  3日7时31分,一名网友发微博称:“302路公交车不知道是撞了人还是被人撞了,一个老人倒地不起,可是司机不是先看看老人有没有事,而是先让周围群众给他留电话,证明老人是自己撞他的车。天寒,心更寒。”

  记者了解到,此事发生在昨日早晨7时许,地点在博美诗邦公交站。从图片上看到,一位老人倒在302路公交车右前侧。博主说,当时不了解谁撞谁,或许老人有责任,司机取证的做法也没有错,不过是否可以调整一下顺序,“虽然要提防碰瓷的坏人,但谁家都有老人,都不希望他们遇到危险还被质疑为碰瓷,不能因为小部分坏人败坏风气而承担后果。”

  微博发出后,众人围观热议。一部分网友认为博主的关注点是对的,尊老爱幼、救人于危难之际是传统美德。可大部分网友通过图片来判断,认为有可能遇上了碰瓷的老人,司机先取证保护自己是可以理解的。

  网友“瓶子___奋斗ing”说:“这个社会无赖那么多,北京不久前刚发生一起东北大妈赖上老外的事。司机辛苦赚钱,要是被赖上,血汗钱不就赔了?”

  网友“友情价”说:“我觉得这司机的做法没有错。如果不拍照、不证明,那就说不定这司机就是一个冤大头了。”

  公交公司:警方认定不属于交通事故

  事情的始末究竟是怎样的?福州市闽运公交公司相关负责人杨主任告诉记者,事发后,司机坚称是老人过来碰倒的。司机说,当时302路公交车已经正常停靠在公交车站等待乘客上下车,忽然老太太倒在公交车前,所以司机第一时间请路人作证而未及时搀扶老太太。

  “事情确实很少见,事发后交警赶到现场协调处理,经认定不属于交通事故,双方都没有责任。”杨主任说,因为摄像头没有拍到侧面,现场没有证据,无法判断老人的动机,所以不便评论。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任林鹏律师。任律师认为,如今人们有了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从道德层面考虑,应该继续鼓励助人为乐、扶老济弱等美好品质。但是从法律层面上看,最好的办法就是,用尽可能少的时间拍照取证,再进行救助,并及时拨打110、120进行报警求助或者请现场证人作证,寻求保护,规避风险。

  (福州晚报记者 罗谦/文 网友供图)

发表于 2013-12-4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老人就是命好啊,嘴巴上说给200块钱不要多,实际上拿了4倍的现金,这回又给他赚了!
发表于 2013-12-4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常,这社会骗子太多,防不胜防
那个博主更让人恶心,有空拍照发围脖居然不去扶,还有脸指责别人,想扮道德卫士却忘了自己就在老人身边
发表于 2013-12-4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mashimaro 发表于 2013-12-4 09:32
正常,这社会骗子太多,防不胜防
那个博主更让人恶心,有空拍照发围脖居然不去扶,还有脸指责别人,想扮道 ...

这个人呢,是标准的伪君子,一边是把自己当道德卫士,一边又伤害之名为自己开脱。
发表于 2013-12-4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典型的讹诈!祝他全家都滚下地狱不得好死!
发表于 2013-12-4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pplehdh 于 2013-12-4 16:53 编辑
nibiru 发表于 2013-12-4 11:30
这就是典型的讹诈!祝他全家都滚下地狱不得好死!


没看清楚文章的评论 屏蔽已经发表内容
发表于 2013-12-4 19: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个赚钱好办法!我也去用头顶别人的车吧!
发表于 2013-12-4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有点坑额。 碰瓷新招
发表于 2013-12-4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晚的新闻1+1居然出现了这个新闻。今晚的新闻1+1说的就是扶不扶老人。
发表于 2013-12-4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知地实行双重标准却有着莫名其妙的道德优越感的圣母们助长了福州老人的嚣张气焰。
@馒头脸的馒头酱是鱼缸里的熊猫君

         
发表于 2013-12-5 06: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死了害己害人!福州老货不值得同情!以后遇到这样的老货直接送火葬场!减少对社会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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