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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转载] 26路与电动车刮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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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电动车与公交车拐弯时发生刮擦
                                                                                       2009-02-04
■本报记者徐强张剑锋实习生张帅
  
  本报讯昨日下午3时30分许,工业路与白马路交叉路口,一辆电动车与一辆26路公交车在转弯口发生刮擦,电动车主受伤。
  记者来到位于红旗饭店前的事故发生地,看见一辆黑色电摩停在路边,车的防护杆断裂,前座被撞开了一个口子。现场留下了一只伤者的皮鞋。工业路人行道上则停着辆26路公交车,后车门有一处粗黑的擦痕。
  据路口的交通协管员介绍,当时双方都准备从白马路右拐驶向工业路,在拐弯过程中,电动车和公交车挤到了一块。事故发生不久,伤者被送往医院救治,交警迅速处理后,公交车正常上道。
发表于 2009-2-4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
发表于 2009-2-4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人没有事
发表于 2009-2-4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白马路工业路的四个方向右行车道都预留得太窄了,而且是混行道。
发表于 2009-2-4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下午3点,事故现场
我在回金山的26路车上
发表于 2009-2-4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白马路工业路的四个方向右行车道都预留得太窄了,而且是混行道。
小16 发表于 2009-2-4 23:05
不是这意思。。。
右行道是机动车专用
发表于 2009-2-4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留出非机动车道啊。
发表于 2009-2-4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留出非机动车道啊。
小16 发表于 2009-2-4 23:09

是没有。。。
发表于 2009-2-4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啊,还是可以算是混行道。
发表于 2009-2-5 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路口确实有问题,上次我骑自行车经过也是夹杂在车流中,挺不安全的
发表于 2009-2-5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报道所言,人应该是没事,至少无生命危险。这就让人大大放心了!
不过,据我的印象,在白马路右转到工业路的那一段,非机动车是应当驶上人行道的。从刚刚过了白马河车站(白马路西侧)一直到右转至工业路后的一段距离,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是合二为一的。
发表于 2009-2-5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
发表于 2009-2-5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留出非机动车道啊。
小16 发表于 2009-2-4 23:09

那一段的自行车道,都是在人行道上面……
发表于 2009-2-5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报道所言,人应该是没事,至少无生命危险。这就让人大大放心了!
不过,据我的印象,在白马路右转到工业路的那一段,非机动车是应当驶上人行道的。从刚刚过了白马河车站(白马路西侧)一直到右转至工业路后的一 ...
语丝冬之恋 发表于 2009-2-5 09:17

是这样的……
发表于 2009-2-5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又是事故,总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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