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福州

 找回密码
 注 _ 册
搜索
查看: 775|回复: 0

[转帖]2004年旧消息--连江公交线路昨全部停运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17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上午8时左右,连江县所有公交车停运。停运事件的导火索,是昨日上午7时30分左右,连续三辆公交车被交警拦下并进行处罚,理由是超载。从罚单上的数据推算,这三辆公交车当时的人数分别为12人,17人,17人。<BR><BR>    这些受处罚的公交车,规格与福州市旧式的“小公交”一样,而核载人数只有10人。这样,17人坐在车上,便超载了70%,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他们完全可以被处以1000元的罚金,并扣驾驶员6分。<BR><BR>    昨日中午,连江全城公交车停运4小时后,记者在连江县看到这样的景象:所有公交车停在两个地方,分别在公交公司附近和连江县建设局附近的道路上,车主们希望通过公交公司和建设局,来帮他们争取宽松一点的运营环境。在等待的过程中,车主和售票员们无所事事地在车边游荡,或是躲在车里打扑克。<BR><BR>    车主们告诉记者,如果对他们管理得这么严厉,那么他们就根本无法生存了。<BR><BR>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自2001年6月份以来,连江的公交车一直都是“亏着血本满城跑”,但即便如此,他们却怎么也没有办法摆脱这种状况。<BR><BR>    每天收入180元开支240元?<BR><BR>    据了解,连江县城共有3路公交车,在连江县城市总体规划区内(27.2平方公里)营运,与他们竞争的,是当地合法与非法的人力三轮车,还有大批根本就是非法的“摩的”。<BR><BR>    根据车主们的统计,8月5日至8日,全城公交车平均日收入在170~178元之间,而从车主们提供的缴费收据看,他们的车平均每天要开支240元,已是严重入不敷出。车主们说,他们这170多元的收入中,一大部分来自于上下班高峰期———车辆有所超载之时,如果这被禁了,等于断了他们的生路。<BR><BR>    记者看到连江公交车的车内布局:一辆中巴上稀稀落落地布置着9个乘客座位,空出一大片空间用于站乘。由于他们的“私人”身份,没有人出面给他们一个“协调结果”,他们的公交车注定只能载着10个以下的乘客,亏着血本满城跑。<BR><BR>    连江公交都是“私人”身份<BR><BR>    昨天中午,一个车主很激动地对着记者发问:“我们不是一直在接受这种教育,公交车上要给老、弱、残、孕让座吗?让座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有人得站着乘车,有人站着乘车又说明什么?说明这辆公交车超载了!”<BR><BR>    在车主们的眼中,公交车超载是一种惯例,他们希望自己能享有与其他城市公交车一样的待遇:可以适度超载,并且有一个代表“公家”的公交公司站出来维护他们的利益。但连江公交从诞生开始,就不可能有“城市公共事业”的身份。<BR><BR>    “他们根本就是私人的。”连江县建设局副局长郑文星这样表述连江公交的身份,虽然连江公交公司的营业执照上,企业性质一栏写的是“集体企业”。<BR><BR>    根据郑文星提供的资料,目前连江县公交有限公司是由一家名为“树德公交公司”的私企收编而成的,郑文星表示,政府对此没有投入一分钱(据了解,连江公交车20%由县公交公司出资,另80%由散户车主出资),因此,政府对公交营运的责任不大,只是在公交公司需要他们出示一些文件、函件或是出面协调时,他们可以出一些力。<BR><BR>    而连江交警部门对该县公交的处罚也是依法行政,连江交警大队机动中队一位欧姓副中队长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人数。”这项规定并没有特别指明公交车可以例外。欧副中队长告诉记者,其他城市的做法,是有关部门与交警协调好,放宽对公交车的处罚,但在连江,有关部门并没有与他们协调好。<BR><BR>    一出生就签了“卖身契”?<BR><BR>    车主们说,仅仅一个“私人身份”的问题本难不倒他们,他们还有转行的自由,但他们目前根本没机会转行,因为如果他们将车子挪作他用,公交公司就可以没收他们所有的牌照,这是有协议的。<BR><BR>    车主们出示他们的协议,这份协议签订于2001年6月,是一份挂靠协议,协议双方分别为连江县公交公司和各车车主。车主们说,与其说这是一份协议,不如说是一份“卖身契”。<BR><BR>    记者看到这份“卖身契”,根据上面的规定,公交车所有的开支、所有的事故责任、失窃风险全由车主们承担,而与作为股东之一的公交公司没有任何干系。公交公司收取利润、管理费、线路押金、“折旧费”,如果没有按时交,公交公司可以罚款,还可以“没收一切牌照”。<BR><BR>    收取“折旧费”的结果是,合同期满时,公交公司对车辆没有任何投入,白白收取了“利润”。而每月收取的400元“管理费”,该公司经理许俊飞说出收费理由:我们代车主们交税,总要收点手续费吧。<BR><BR>    这个协议规定的15项双方权利义务,其中13项是车主的义务,1项车主权利———有权营运,另1项是公交公司的义务———遵守国家法律。<BR><BR>    协议规定了8项违约责任,8项全部为车主的违约责任,只要一项规定的款未交,公交公司就可以对其予以封杀———没收一切牌照。<BR><BR>    对于这样一份协议,为什么所有的车主们都签字了呢?一位车主告诉记者,在协议草签之前,他们就是在县城里跑公交,突然有一天,公交公司拿了这份协议到他们面前,告诉他们,如果不签字,他们就没法跑公交,签了字,就等于无偿地卖身给这家公司。<BR><BR>    据了解,连江县成立公交公司是经过多次开会研究成立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群众生产、生活、工作需要,提高城市档次形象”,政府还为此出台一份指导性文件———连政[1997]综184号。如今连江公交事业遇到这样的困难,公交车的经营者们在等待着将来他们能有一个稍微宽松的空间,让公交车能够战胜当地非法营运者,真正给当地的“档次形象”带来些光彩。<BR>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 _ 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巴士福州 ( 闽ICP备2023006733号-1 )

闽ICP备2023006733号-1 闽公网安备 35048102000101号

GMT+8, 2025-1-16 02:01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