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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转载] 关于第二批残疾人办理免费乘车卡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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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第二批残疾人办理免费乘车卡的通告
来源:公交公司 日期:2009-4-29 查看次数:
 
  为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免费(优惠)乘坐市内公交车的优惠政策,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决定自2009年5月4日起,为第二批重度残疾人办理免费乘车卡。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卡对象
  户籍在我市五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龄在70周岁以下的精神类残疾人(含癫痫病患者)、严重肢残的残疾人、智力障碍类残疾人。
  二、办卡要求
  (一)严重肢残的残疾人
  (1)有乘车行为能力的,经办人员即给予受理。
  (2)由于公交车是流动的,且现有的公交车尚未配备方便无乘车行为能力的肢体残疾人乘车设施。考虑到乘车过程中残疾人自身及周边乘客的安全,无乘车行为能力的(如坐轮椅、瘫痪等),由经办人员另册登记,待市、区残联和市公交集团公司组成的联合鉴定小组鉴定后再个案处理。对已安装假肢或借助其他行走辅助工具,行动能自主上下车的给予办卡,上下车较平稳的不须陪护,但必须签订承诺书,上下车确有困难的必须有陪护人(应有民事能力)陪护乘车,同时监护人(无监护人的由陪护人)签订承诺书。
  (3)经办人员核对承诺书后再按本通告的相关规定分类受理。
  (4)在受理过程中,经办人员对就陪护问题有争议的肢残人予以另册登记,由市、区残联和市公交集团公司组成的联合鉴定小组鉴定后再分类受理。
  (二)智力障碍类残疾人
  (1)丧失乘车自主行为能力的,必须有陪护人(应有民事能力)陪护乘车,同时监护人(应有民事能力)必须签订承诺书。
  (2)有乘车自主行为能力不需陪护乘车的监护人必须签订承诺书。
  (3)经办人员核对承诺书后再按本通告的相关规定分类受理。
  (4)在受理过程中,经办人员对就陪护问题有争议的智残人予以另册登记,由市、区残联和市公交集团公司组成的联合鉴定小组鉴定后再分类受理。
  (三)精神类残疾人(含癫痫病患者)
  (1)精神类残疾人(含癫痫病患者)申请办理“残优卡”时应提供省、市级医院的医疗证明,证明该患者已痊愈(医疗证明该患者痊愈的、可心上班的、可心正常参加社会活动的)。
  (2)精神类残疾人(含癫痫病患者)的监护人(应有民事能力)必须签订承诺书。无监护人的由经办人员另册登记,待市、区残联和市公交集团公司组成的联合鉴定小组鉴定后再个案处理。
  (3)经办人员核对医疗证明和承诺书后再按本通告的相关规定分类受理。
  三、办卡程序
  1、领取办理单(地点:各区残联);2、填写办理单并提供附件(身份证、残疾人证、户口本、低保证(享受本市低保的)原件及身份证、残疾人证、低保证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相片背面写上办卡人姓名、承诺书、医疗证明等);3、办理单、附件、办卡相关费用交各区残联受理;4、各区残联汇总后交市公交集团公司制卡;5、市公交集团公司制卡后将卡交各区残联分发;6、办卡人(或代领人)持办理单、办卡人身份证领取“残优卡”。
  四、时间安排
  (一)受理时间:5月4日至5月15日(每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市、区残联和市公交集团公司联合鉴定小组到各区现场处理陪护争议的时间为:鼓楼:5月11日;台江:5月12日;仓山5月13日;晋安5月14日;马尾5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鉴定小组视情增减各区的工作时间)。
  (三)发卡时间:6月22日至6月26日
  五、办卡费用
  “残优卡”工本费28元,由办卡人自理。(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办卡费用由市残联给予全额补助。办卡人可在申请时先予交纳,待经费核拨到位后再全额退返)。陪护人员的乘车费用自付。
  六、“残优卡”使用规定
  (一)“残优卡”每年可充1200次,一年内有效,该卡可开通电子钱包。
  (二)“残优卡”每月限100次即可免费乘坐公交车100趟,仅限当月内使用,余次不予累计。
  (三)“残优卡”乘坐范围视同IC月票卡,开空调期间加收1元空调费,空调费由持卡人自付。
  (四)“残优卡”为有价证件,遗失应及时到榕城一卡通有限责任公司交通路客服中心挂失补卡,补卡需交纳28元工本费,未及时挂失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负责。
  (五)“残优卡”仅限本人使用,如发现转借、冒用等情况,公交集团公司有权没收,取消其优待资格。
  (六)第一批“残优卡”年审期为每年的4月份,第二批“残优卡”年审为每年的6月份。本人办理年审只需持“残优卡”、20元保险费(代收)即可,由家属代办需持“残优卡”及持卡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原件、20元保险费(代收),到榕城一卡通有限公司交通路客服中心办理。
  七、其他规定
  (一)办理“残优卡”的残疾人均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年20元,购买保险所需费用由办卡人自付(享受低保的残疾人的首年保险费由市残联全额补助,办卡人可在申请时先预交,待经费核拨到位后再全额退返)。本次办卡不可代办,办卡保险费由各区残联代收后交市公交集团公司,市公交集团公司统一为残疾人集中投保。
  (二)70岁以上高龄残疾老人均按老人卡办理规定统一办理老人卡。
  (三)第一批办理免费(优惠)乘车卡的享受低保的残疾人交纳的首次办卡工本费28元/人和第一年保险费20元/年人,待经费核拨到位后再予以全额退返。办卡人在领卡时应随带低保证原件交各区残联经办人员核对(另复印件一份交区残联存档)。
  (四)属第一批办卡对象,但尚未办卡的残疾人可在上述受理时间申请办卡。
  (五)集中办卡期过后,从2009年7月1日起有办卡需求的办卡对象可在每个月的上旬(1——10号)工作时间内向各区残联申请,按办卡程序由市残联、市公交集团公司安排办理。
  第二批办理的“残优卡”2009年7月1日起正式使用。
 楼主| 发表于 2009-4-29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批坐车不是那么方便啊
发表于 2009-4-29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方便残疾人士出行
发表于 2009-4-30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正坐车的能有多少?
发表于 2009-5-1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批坐车不是那么方便啊
wallj 发表于 2009-4-29 18:26

限制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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