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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转载] 榕市区“四纵四横”道路限摩限电 8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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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9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榕市区“四纵四横”道路限摩限电 8月15日起施行
http://news.fznews.com.cn    2010/7/19 17:09:28   来源:福州新闻网  


市区限制摩托车、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通行的部分区域路段为鼓楼、台江、晋安区域的“四纵四横”道路。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今天下午从福州市公安局获悉,从2010年8月15日起,将24小时全天候限制摩托车、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在鼓楼、台江、晋安区域的“四纵四横”道路通行,但允许在限行道路与非限行道路相交的路口横穿。9月1日起,对闯禁行的摩托车处以罚款150元、扣3分;超标准电动自行车、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处以罚款50元。对于无法当场提供车辆来历证明的,一律暂扣审查。

  为加强市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进一步优化城市交通结构,福州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市区道路交通实际,经市**批准,决定从2010年8月15日起,限制摩托车、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在市区部分区域路段通行。  

  鼓楼、台江、晋安区域的“四纵四横”道路限行

  市区限制摩托车、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通行的部分区域路段为鼓楼、台江、晋安区域的“四纵四横”道路。(如图)

  (一)四纵:六一路(北起六一路华林路口,南至六一路古田路口);五四路-五一路(北起五四路北环路口,南至五一路台江路口);鼓屏路-八一七路(北起鼓屏路华林路口,南至八一七路古田路口);北大路-湖滨路-白马路(北起北大路华林路口,南至白马路乌山路口)。

  (二)四横:华林路(东起华林路六一路口,西至华林路北大路口);湖东路(东起湖东路六一路口,西至湖东路湖滨路口);东大路-东街-杨桥路(东起东大路六一路口,西至杨桥路白马路口);古田路(东起古田路六一路口,西至古田路八一七北路口)。

  允许在限行道路与非限行道路相交的路口横穿

  鼓楼、台江、晋安区域的“四纵四横”道路限行后,将24小时全天候禁止摩托车、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通行,但允许在限行道路与非限行道路相交的路口横穿。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依照规定挂牌后,允许在市区所有道路通行,包括限行路段。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按照非机动车管理,路权明确,其合法通行权利受到保护,为方便市民出行提供了很大空间。为此,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要挂牌上路行驶,并随身携带电动自行车行驶证。

  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以往发布的有关五一路、五四路、古田路、八一七北路等4条道路部分路段限制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限时通行的通告,自8月15日新通告实施后将自行废止。

  福州市将按照“积极稳妥、逐步推行”的原则,充分考虑道路资源、交通结构、市民出行、日常管理等方面因素,逐步扩大摩托车、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限制通行的路段和区域,3年内在市区全面限制通行。

  先教育劝导 后查纠处罚 

  限行措施实施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采取先教育劝导,后查纠处罚的措施,以加强管理取得实效。

  (一)教育劝导阶段。8月15日至8月31日,为教育劝导阶段。通过各种渠道、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做到限制摩托车、超标准电动自行车、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在市区部分区域路段通行的规定家喻户晓。公安机关将对闯禁行的摩托车、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开展教育劝导,不罚款,不扣车,引导市民遵守限行规定,促进限行措施的顺利实施。

  (二)严查严管阶段。9月1日起,进入严查严管阶段。公安机关将全警动员,在限行区域道路严密设点布警巡查,强化管理。对于闯禁行的摩托车、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做到发现一辆,处罚一辆。其中,对闯禁行的摩托车处以罚款150元、扣3分;超标准电动自行车、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处以罚款50元。对于无法当场提供车辆来历证明的,一律暂扣审查。

  警方将在限行路段路口设置限行交通标志牌

  近期,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将陆续在市区限制摩托车、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通行的路口路段设置相应的交通禁令标志,同时撤除原设置在五一路、五四路、古田路、八一七路等4条道路上旧的限时通行交通标志。

  (一)在限行路段入口处设置的交通标志

  在限行路段入口处设置两种交通标志牌。一是设置禁止摩托车驶入标志(式样如图一)
  二是设置禁止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驶入标志(式样如图二)。主标志为禁止电动自行车驶入标志,辅助标志内容为:超标准、未注册。
  (二)在限行路段与非限行道路相交的路口处设置的交通标志。

  因路口允许横穿,在限行路段与非限行道路的交叉口设置主标志为禁止转弯、禁止直行标志,并根据不同路口不同方向的限行状况,选用相应的禁令标志。辅助标志选用摩托车标志基本图形和电动自行车标志基本图形,并辅以超标准、未注册文字说明。式样如下:

      
      
  (福州新闻网记者 陈园菲 通讯员 榕公宣)
发表于 2010-7-19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要准备大乱了~~!
发表于 2010-7-19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嗨,又要开始混乱了.........
发表于 2010-7-19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限制好啊,很多电动车根本就是找死
发表于 2010-7-19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等着那天交通大乱的时候。
发表于 2010-7-19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图8错   有一点点点手绘的感觉
发表于 2010-7-19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啥米有乌山路  市**要带头呀~
发表于 2010-7-19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发表于 2010-7-20 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用三个字点评这个政策
发表于 2010-7-20 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乱一阵就好了啊!!!!!!!!!
发表于 2010-7-20 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用三个字点评这个政策
2ndfx 发表于 2010-7-20 00:11


神经病

或者

没天理
发表于 2010-7-20 0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某人以后不能骑驴去市中心了。。。
发表于 2010-7-20 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smy 于 2010-7-20 07:54 编辑

纯粹精神有问题
规划限电限摩线路的这个人也是有神经病(肯定是开车的)
看看五四路(二环到华林路)没有一项是横向可走的路
在那边上班的人怎么办?
有些路段还被围了起来 想回去都回不去了
发表于 2010-7-20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居然又要拿公交说事。
更有甚者提出全市公交降到五角,而且这么荒唐的理论居然还出现在报纸上。
不过,闽运今年还有14条线路要开。
发表于 2010-7-20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州市zf大力打造“止禁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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