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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转载] 六一路将增设公交专用道 and《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4月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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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8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福州市出台措施:电动车无合法来历证明统一销毁
http://news.fznews.com.cn    2010-3-28 21:21:44   来源:福州新闻网

  我市出台一系列措施开展交通管理综合整治
   
  福州新闻网讯 我市城区交通违法现象突出,市委、市**研究决定4月起全面开展交通管理综合整治,其间将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


  电动车:无合法来源将统一销毁

    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将加大教育和依法处罚力度,凡电动自行车闯禁行、闯红灯、越过停车线、驶入机动车道、驶入专用人行道、安装斗篷等,一律处以20元或50元罚款;凡不符合标准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一律扣车15天进行核查,对于无法提供合法来历证明的车辆予以扣留,经向社会公告后统一销毁。

    加大对市区两轮摩托车占道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解决城乡接合部、火车站、汽车站周边道路“摩的”占道营运、在公交车站聚集抢客的问题。加大对摩托车驶入禁行道路、高架桥以及外地牌照(含八县市)两轮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闯禁行的整治力度。对于使用假牌、套牌的摩托车一律扣车15天审查,应当收缴或报废的,经向社会公告后统一销毁。

  出租车:遏制交通乱象 增加一批车辆

    对多次交通违法的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处罚、辞退等措施,促使出租车驾驶人员遵章守法;加强出租车车容车况管理,解决脏、乱、差问题。整治出租车不按道行驶、不按规定超车、不按规定掉头、违反交通信号灯和标志标线、违反停车规定、乱鸣喇叭等违法行为,遏制出租车交通乱象。今年,市**将增加一批出租车,解决市民“打的难“问题。

  公交车:杜绝占道停靠 新增500辆运力

    整治公交车争道抢行、超速、不按规定停靠、不按规定超车、乱鸣喇叭、尾气超标等交通违法行为。制定公交首末站建设规划,加快公交首末站建设,杜绝公交车占用道路停靠。合理调配行车线路和车次,解决中心城区主要道路由于公交线路和班次过分密集造成的公交“列车排队”问题。建立故障车辆快速施救制度,解决公交车故障引发交通拥堵的问题。市**将于上半年投放150辆、全年投放500辆公交车来增加运力,完善公共交通网络,方便群众出行。

  学校周边:无停车条件小学禁停接送车

  教育、告知、引导中学生家长不用小车接送,从源头上解决位于主次干道中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交通拥堵的问题。对校园周边有停车条件的小学,逐校制定合理的接送车辆停放方案,指定地点集中停放;对校园周边可以创造停车条件的小学,开发建设停车场所,解决学生接送的问题;对校园周边没有停车条件的小学,一律不允许接送车辆停放,违者予以处罚,以实现小学周边交通有序。
  对校车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推广使用统一的校车,健全完善校车管理制度,规范校车运营行为,杜绝“黑校车”问题,遏制校车交通违法,确保学生乘坐校车安全。

  商场周边:内部停车场实行“快进慢出”

    加强对东街、东大路、八一七北路、五一路、五四路、工业路、中亭街等道路周边商圈促销活动的管理,解决商场促销活动引发交通拥堵的问题。对地处主次干道沿线的大型商场内部停车场实行机动车“一进一出”管理,取消停车场进口收费道闸,实行商场内部停车场车辆“快进慢出”。规范大型商场装卸货物车辆停放管理,解决车辆占道装卸引发交通拥堵的问题。

  6月初,市**将颁布《福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规范市区公共停车场的管理。强化道路巡查,实行骑警包干路段,对机动车乱停放进行教育、劝导、抄告处罚,必要时予以拖曳,严厉整治乱停车现象。

  交通管制:38条支路逐步改为机动车单行

    对繁华商圈、学校、医院、车站等车流、人流聚集且周边路网条件允许的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向通行,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促进交通有序。2010年底前将在鼓楼区域内温泉片区、屏东片区、水部片区、东街片区、安泰片区、五一广场片区和台江区域内茶亭片区、宝龙万象片区共38条支路分步实行机动车单向通行。

    对货车、客车、摩托车、教练车、板车、人力三轮车等车辆交通管制进行调整。二环路以内道路24小时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三环路建成通车后,允许重中型货车夜间在二环路以外三环路以内通行,禁止板车、人力三轮客货车在三环路以内通行。对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等7座位以上的大中型客运车辆,实行定线定时通行。

  道路设施:六一路增设公交专用道 全市再添千个电子眼

    加快对现有道路的改造和建设,2010年底前,继续在市区改造断头路、瓶颈路,完善行人过街设施。

    在六一路增设公交专用道,逐步对市区双向6车道的道路设置公交专用道,提高公交车通行效率,实现公交车快捷通行。

    逐步规范和完善市区标线、标志、交通信号灯、交通护栏等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分两步在市区建设1000个电子**,上半年将在二环路沿线、跨江桥梁、进出城主干道、市区主干道灯控路口建设500个,实现对交通违法行为和城市管理各类违法行为的实时监控抓拍。

  客货运输:仓储物流企业迁出二环路

    逐步将市区仓储物流企业和客运场站迁出二环路,在市区外围建设客货运输接驳场站。制定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规范客货运输接驳管理。调整市区外围公交线路,增强市区外围公交运力,解决客运场站旅客接驳的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10-3-28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将会于4月底出台
http://news.fznews.com.cn    2010-3-28 21:20:48   来源:福州新闻网  


  符合“国标”的注册登记,允许上路;不符合“国标”的,禁止上路和销售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8日获悉,市**将于4月下旬发布《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对市区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实行注册登记,允许上路行驶;未注册登记上牌和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准上路行驶,禁止在市区销售。


    据介绍,为实现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4月初,市**将发布《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4月下旬正式发布《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届时,市物价局将发布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收费标准,市公安局将发布《福州市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规定》,开始对市区符合国家标准(GB17761-1999)(在新的国家标准出台前按1999年国家出台的标准执行,新标准出台后按新标准执行)的电动自行车实行注册登记,允许上路行驶;未注册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准上路行驶。

    实施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后,对现有在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充分考虑市民的利益,采取企业回收、自由交易、要求经营者换购(换成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适当补贴)等多种渠道,解决不符合标准电动自行车遗留问题。

    此外,在市区全面开展交通管理综合整治期间,市公安局将发布《市区摩托车和超标准电动自行车限制通行管理的通告》,市**将发布《关于在市区开展非机动车行车秩序整治的通告》,进一步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在临街人行道、公共场所的停放管理,严格查处占道销售电动自行车。
发表于 2010-3-28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告诉我还是分时段的……
发表于 2010-3-28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惨,电动车又要遭到打击了,不知何去何从啊
发表于 2010-3-28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那能怎么办呢
福州应该加大打击力度的
 楼主| 发表于 2010-3-30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榕市区将逐年限行超标电动车 2012年扩至三环内
http://news.fznews.com.cn    2010-3-30 20:54:39   来源: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30日获悉,为加强我市电动车规范管理,我市城区限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通行工作,将采取逐年分区域分步骤实施。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我市计划于今年在鼓楼区域内限制通行,2011年扩大到二环路以内区域,2012年再扩大到三环路以内区域。
发表于 2010-3-31 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六一路其实还是相当宽敞,早就应该设置专用车道了

奇怪为什么洋下新村到火车站那一段还不改扩建呢还是双向四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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