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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友讨论] 东快记者再谈(也谈)“公交司机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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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1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youfenyu 于 2009-7-21 19:10 编辑

新浪blog上看到的,再谈公交司机调情、也谈公交司机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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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 ... el=rela_prevarticle
再谈公交车司机调情

木 木

公交车司机一边开车一边调情(http://www.dnkb.com.cn/archive/info/20090710/064348851.html),我在稿库里看到这条新闻的时候,眼前一亮,根据经验,我知道这条新闻,必定成为第二天网络上转载率极高的热门新闻。次日打开百度一看,果然几百条转载,可惜来源都是引用东南新闻网而不是我们东快网的。

可以说,这种新闻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碰到了就不能轻易放过,否则你就不是一个合格的记者。

传统的社会新闻,无非烧杀抢掠黄,如果不是特别重大或者特别恶性的,读者早就看烦了。而公交车司机一边开车一边调情的新闻,无疑是个很好的话题。再看看记者写来的稿件,仅四百字出头的小稿,说明我们的年轻记者经验不够,新闻敏感不强。按我的观点,这类新闻适合一网打尽,未必要做追踪,在事件发生的当天,把该说的、该评论的、该口水化的、该延伸的全部做掉,让读者一目了然。我觉得这条新闻至少应该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是事件本身;二是公交公司的态度;三是公交司机的行为规范是什么;四是与司机的直面对话;五是公众的议论。当然还可以配上评论。

可惜我们的记者太年轻,在公交到站时就下车了,既未采访公交公司,也没有采访司机,只是记录了看到了这件事。如果不是摄影记者拍了两张图片的话,这条稿件可能上不了版面,好在图片拍得很清楚,也是有力证据。当时记者就应该一路跟下去,直到车队,直接采访公司,当面对话当事司机,把上述的几个方面一网打尽。这样新闻就做大了。遗憾的是,记者的采访未到位,当天要闻的版面也有限,未能按我的思路编辑版面。

再谈这条稿件,是想跟大家讨论三个方面的启发:一是记者在新闻操作上,题材要更广,视野要更宽,除了传统的“烧杀抢掠黄”之外,可进行一些新闻题材特别是话题新闻的尝试,这类新闻操作好了,话题多了,题材广了,我们就能在竞争上胜过对手。记得最近林雅也写过一篇话题新闻《喝止行窃遭围堵小伙被逼向小偷道歉》(http://www.dnkb.com.cn/archive/info/20090707/065613947.html),也成为当天网络上热门新闻。二是记者要多跑,不仅脑快,腿也要勤,这条新闻就是记者在采访归途中坐公交车撞上的。没事时,在外面跑总比呆在办公室没事干要好。颖旭采写的《无辜锁匠被误以为偷车贼遭当街暴打》(http://www.dnkb.com.cn/archive/info/20090612/070112657.html),也是在路上碰到的,现场感极强。在外面跑跑,说不定就让你碰上了第一现场。三是采访完有空就把稿件写好,并尽快传进库里,人多力量大,集思广益,本中心这么领导、同事都能早点看到稿件,总有人会提出做大做强的思路。
 楼主| 发表于 2009-7-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谈《公交车司机边开车边调情》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0c2b1650100e0ds.html?tj=1


    9日下午4时许,我和林风一起去连江南路采访车祸。由于当时没派到车,采访结束已经5点,恰好的士交班,而连江南路一带的士又难打。为了早点回来写稿,好在截稿时间前完成稿件,我和林风决定搭乘公车回单位,才有机会碰上76路公车的发生的那一幕。

    其实,刚开始司机还是很专心地开车,直到后来,他女友上车之后,两人才开始无休止地聊。

    刚开始,我并没大注意。只是,后来在等红绿灯时,无意间看到司机用手拉扯了女友一把。我随即意识到,司机还会所动作。同时,我也意识到这是一条很好的新闻。

    于是,就提醒林风,随时注意,抓拍他们亲昵时的动作。果然,后来司机又利用两次等红绿灯的时间,用手搂住女友的腰,虽然时间都很短,两次搂腰的时间都不超过30秒。第一次搂腰,做亲嘴状动作,林风反应慢了一拍。但第二次,林风的快门还是记录下了,司机用右手搂住女友腰部的那一刻。

    当时,在车上我和林风就在犹豫要不要做这条稿子。当然我们也没意识到要跟着公车,坐到终点,因为当时手表的指针已经指向下午5时40分。

    于是我们俩在南街下了车,在走回报社的路上,两人还在商量要不要做这个报道。当时,我们都意识到这是一条新闻,且值得一做,也必然会引起关注。

    但我们俩却一直担心,报道有可能会让人家丢掉饭碗。当时想,不能为了自己的几百稿分,让人家丢了饭碗吧?所以,我们商量了许久之后,决定回去先汇报领导再做决定。

    回到报社已是下午6点多,离报社的截稿时间已经不多。于是,当即跟远烊说了大致情况。远烊一听,便让我先把稿件写出来。

    写稿的时候,我就想,还是写小点吧,写大了对司机影响不好,况且不是对事不对人。所以,我只写了500字左右。但没想到,德哥在看见了我的稿子和摄影记者的图片之后,直接说我把稿件写得太小了,看我能不能再做大一点,并让我采访公交公司或76路车队的相关负责人,说是要把报道推上先读版面,然后做一个版。

    但当时我们回到报社已经6点多了,公交集团都已经下班了。同样,即使我们当时跟着公车到达终点,也采访不到公交集团的相关负责人。后来,终于还是联系上了76路车队,并随即进行采访补充。

    第二天还没上班前,我就在家先看了报纸电子版,并得知新闻在网上的转载率极高。同时,很多网友都纷纷发表看法,指责公交司机。我当即意识到,公交司机可能会下岗。

    早上8时30分许,我到了单位。按照本能反应,还是问了一下远烊,看是否继续追踪。当时远烊说,你就放心在办公室等着,公交集团会主动找上你的。于是,我当即打消念头。

    直到当天下午3时许,德哥上班时跟我说,公交司机调情事件在网上反响极为热烈,只是昨天版面有限,半个版的广告,只留了半个版面给公交司机调情。

    此时,我只好本能的问了句自己不大想问的话,是否继续追踪?刚开始,德哥回答说,算了,没必要继续追踪。

    谁知刚过不到半个小时,德哥又叫我过去,说要继续追踪。原来,报社网络中心发来消息称,网友一直想知道司机的一些基本情况。

    下午4时许,我继续去公交集团采访相关人员,继续做追踪。

    当天下午见到当事司机时,看着跟我差不多年纪的小伙子。我顿时感觉挺对不住他的。虽然德哥让我见到当事司机后,做个对话,将司机个人对事件本身的看法写成对话,报道出来。

    只是见到当事司机后,当事司机并不愿意多说,自然也没有写出领导想要的对话。但是我觉得已经足够了。因为,我并不想因为我的报道,害司机下岗。

    或许是出于网友评论的影响。所以,在做完第一篇追踪后,我还想继续做第二篇追踪。因为第二天追踪报道出去后,很多网友都认为司机“罪不致停职下岗”。于是,我想就此继续追踪。但是却遭到德哥的否决。德哥说,前两天的报道是在批评司机的行为,现在再追踪,说司机不至于下岗,会改变媒体的立场。

    尽管我们停止了追踪,但一时间网上,电视,电台都在评论。那天,在安徽卫视,还看到一个新闻栏目在评论这一事件。
  
    公交车司机调情事件过后,我出去采访,遇见了外报的记者,互相认识之后,他们都会有一个反应:哦,就是公交车司机调情那个。。。
    后来,我将自己的MSN签名改为:用一名司机的下岗,换我一战成名。惭愧。悲哀。

    而QQ签名则改成:估计那个公交司机会恨死我了。
发表于 2009-7-21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结一下:记者很不清楚,可以说脑子有坑。
发表于 2009-7-21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ction52 于 2009-7-21 19:19 编辑

NONO,记者左半脑是水,右半脑是面粉,摇一摇,成一筒糊了
发表于 2009-7-21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擦,一肚子火...
发表于 2009-7-21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3_109:}什么人也不知道....害人丢饭碗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9-7-21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9-7-21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可恶的记者
发表于 2009-7-21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里面说的很清楚,是在等红绿灯时调情而不是开车时在调情,两者不同。美国机长在调情是在开飞机时边开边做事,跟这件事在性质上根本就不一样。
要开车多的是地方,干嘛一定要在公交里开。如果这个驾驶员是某领导的亲戚,比如以前三山巴士公司的陈总他外甥在开,你们说公交公司赶这么做吗?(此人以前在971路上待过,后来去了16路)以前中巴的基本都知道
发表于 2009-7-21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公交的未婚青年还是注意一下自己,免得下一个就是你
发表于 2009-7-21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记者这种人,这种职业是最恶心的,天天去关注别人。。。
看看有多少事情是记者闹的
杭州7·5,这起公交司机调情
记者纯粹就是胡扯
别人的事记者管得着吗?
发表于 2009-7-21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情下司机。。。。
发表于 2009-7-21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所有市民都注意了,如果在街上有什么不雅行为,下一个被曝光的可能就是你!而且可能会遭到网友的人肉搜索!
发表于 2009-7-21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窝火    害人家下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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