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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福州南站 于 2011-5-12 23:13 编辑
记者5日获悉,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将在我市实施,今年7月起我市有关部门将对在用机动车核发环保标志。明年3月开始,我市计划实施二环内无标车限行和黄标车部分道路限行措施。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呈急剧增长趋势。由于机动车数量迅速增加,我市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受到明显影响。通过实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在一定区域内限制无标和黄标车通行,可控制高排放车辆污染和缓解城区交通压力,有效改善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促进城市环境和交通的协调发展。
从今年7月起,我市计划对所有在用机动车(除摩托车外)核发环保标志,建立和完善限行监控系统建设,发布限行通告。机动车环保标志总体分为两类,一种是黄标,一种是绿标。拿到绿标的机动车指尾气排放达到一定标准的机动车,允许进入限行路段和区域;拿到黄标的机动车,因尾气排放严重而不得进入限行路段和区域。
明年3月起,我市计划全面实施二环内无标车限行和黄标车部分道路限行措施,开展机动车环保标志专项检查,完善环保标志管理长效机制。
(福州日报记者 李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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