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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0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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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手机被偷 公交司机关门停车半小时
律师:司机做法可取,乘客也有义务配合
时间: 2009-03-30 07:30 作者:本报记者 张隽 吕诚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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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快报讯(记者 张隽 吕诚)昨天下午5时许,福州东街口公交车站,一女子声称在公交车上丢了一部手机,司机当场为其停车关车门,并等待警察来处理。此举引来了车上不少乘客的争议。
“等一等!”在东街口车站,11路公交司机刚刚发动车子,一名年轻女子跑来拍车前门,要司机停车。
“我下车时发现手机被偷了。师傅能不能帮忙停车关车门,然后报警?”女子称,自己在车上时还带着手机,所以小偷应该还在车上。
司机按照女子的要求,停下车关了门,并打了110。车内群众帮忙拨打了女子的手机,但没接通。
过了10分钟,车上已经有人开始抱怨,并希望司机师傅立即开车。“为了她一个人,全车几十人的时间都要耽误了,我们的损失谁来赔偿?”有位女士大声表示。也有人称,手机不是他偷的,他没有必要在这里等,更没有必要让警察一个个搜身。
司机并不回应,而是继续等待警察的到来。
民警赶到后,检查了女子下车时站她附近的两名乘客,并无任何发现。
“说不定在你下车的时候,小偷也跟着走了!”有人表示小偷可能已经抓不到,希望民警能够让大家走。
见乘客意见较大,民警将女子带下车,回警察局录口供。“关门搜身”事件不了了之。而乘客们在车上已滞留了近半个小时。
福州公交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乘客的手机在公交车上被偷,司机有义务帮助失主、协助警方找到小偷。但是这样往往会引发其他乘客的不满,导致司机处于两难的境地。“希望乘客都能够多多体谅失主以及司机的做法,毕竟人人都有陷入困境的时候。”
福建融城律师事务所的马长友律师表示,市民所处的公共场合发生犯罪,市民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司机关门停车,等待警察前来处理的做法是可取的,乘客也有义务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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