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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司机死亡 死者家属围堵鹤林公交总站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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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3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福州新闻网讯 22日上午9时多,晋安区三八路鹤林公交总站门前,因赔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死者家属堵在公交总站门口,交通几乎瘫痪,市民出行受到影响。不少市民表示能够理解堵路者的心情,但堵路殃及无辜并不可取。

  22日上午,刘先生前往鹤林公交总站附近办事,可他发现三八路东段全是车,堵住了。“我看到有几个女子哭哭啼啼的,堵在公交总站门口,还以为出了什么交通事故,就先拐到旁边朋友的店里喝茶。20多分钟过去了,交通还未恢复正常。”刘先生上前打听才知道,这些女子是一名公交车驾驶员的亲属,因为该驾驶员在此前的一起事故中死亡,家属与公交公司未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这才有了堵路的一幕。刘先生说,许多准备进站的公交车被堵在路上,想出站的公交车也被挡在站内,交通受到很大影响。

  记者来到现场时,路面交通已经恢复正常。“堵了1个多小时,民警很快就到场进行劝导,但对方不听劝。后来,相关领导到场答应谈判,对方这才放弃堵路,交通恢复了正常。”鹤林公交总站的一名工作人员说,鹤林公交总站有10条公交线路,堵路事件给公交车运行安排造成很大影响。此前在鹤林公交总站等车的江女士说:“家属的心情我们能理解,但不能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因为很多无辜的市民因此受到影响。”

  记者手记

  理智合法维权

  堵路讨薪、堵路索赔、堵路抗议……这样的事件时有发生,对于这种行为,受影响的人自然会予以声讨谴责,局外人则通常抱着怜悯之心。从法律上讲,这种行为严重干扰了社会公共秩序,是要受到惩罚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扰乱企业、车站等单位和公共场所秩序,致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情节严重的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法律有明确规定,相信堵路的当事人对此也不会一无所知,可为何还会采取这种方式呢?将事情闹大引起社会关注,促进问题的尽快解决,是这些人所想要的效果。然而,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违法的借口。我们希望当事人能够遵守法律,理智地采取合法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切莫因为一时不冷静让自己由“受害者”成为“施害者”。

  另一方面,相关单位或部门也应广开渠道,倾听民声,严格依照规定处理问题,及时化解矛盾。
发表于 2013-6-23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这样怎么引起注意,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道路。
发表于 2013-6-23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118路被打死的那个司机么……
 楼主| 发表于 2013-6-23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司#118路公交司机欧阳师傅家属与公交集团领导交涉问题,公交集团领导不但不解决问题还推扯人,一女领导还扬言叫 5000人过来和家属交涉。
发表于 2013-6-23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福州公交集团现在是福州不断发展前进中的一颗大毒瘤了。

点评

集团去死!!!!!!!!!!!!!!!!!!!  发表于 2013-6-23 13:13
发表于 2013-6-23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啧啧啧,我都忍不住吐槽了,之前在金山就玩过一次了现在还来,这样堵路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而且还会耽误别人的时间,为什么自己的家务事一定要牵扯到别人了?真是莫名其妙,渣。
发表于 2013-6-24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不解决问题,那天就会出大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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