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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市内河桥梁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项目概述 1.1. 项目名称 《福州市城市内河桥梁方案设计》 1.2. 项目背景 自古以来福州市就是以河网密集型城市著称,水网平均密度达到3km/km2以上。市内水系既承担着城区的排洪功能,同时也是城市不可多得的一道风景线。目前城区仅闽江北岸就拥有67条内河,其中内河过河桥梁密布等,现阶段内河桥梁形态陈旧,沿桥过河管线密布,景观形象不佳。 2011年福州市将全面启动了全市内河的综合整治,此次内河整治的远景目标是实现:水清、河畅、路通、景美。最终目的是通过综合治理,包括了河道治理、沿河截污、景观建设、旧区改造,实现城市内河及沿河整体环境质量的提升,体现福州宜居城市的品质和山水城市的特色。内河桥梁的景观提升是内河综合整治的其中一项重要举措。 桥梁是特殊的景观和观景点,通常是内河景观最具魅力的地方。其地点的选择、以及桥本身的形态都很重要,应注重与水的相溶性,注重与周围水环境的配合.提升福州城市建设水平,打造精品.完善优势,打造福州‘城在水中,水在城中”的地理特色,需将福州的桥梁建设具有文化品味和地方特色,具有游览、观赏性的重要标志.妥善处理好桥粱与建筑关系,打造桥梁及周边建筑的区域景观。 福州市城市内河桥梁改造及装饰的具体要求是景观形象得到明显改善,表观实现福州水乡特色的目标,主要指标基本达到满足桥下步行、内河游览通航的要求;融入福州地域文化内容以提升活力,装饰过河市政管网和水利设施的景观;在普遍满足交通功能的基础上,实现主题鲜明、彰显个性、蕴含文化的沿河桥梁景观,并在通航区段满足游船通行的要求。 2. 范围、目的、内容与要求 2.1. 设计范围 设计范围以白马河的6座桥梁为代表,提出符合福州城市内河特点的桥梁方案。 2.2. 征集目的 (1)借鉴国内外同类型城市河道及沿河地区的桥梁景观设计与建设发展经验,在更大、更高的层面审视福州内河桥梁的景观建设,以先进的设计理念和思路提升本市桥梁景观设计的广度和深度。 (2)提出切实可行的设计方案,并形成特色、新颖、丰富、合理的景观方案,满足下一阶段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编制的要求。 2.3. 征集内容与要求 1) 征集内容
针对白马河需要重建的桥梁,拟定以下6座桥梁及进行方案征集: 表1:桥梁明细表: *注:水位均为罗零标高,其余桥梁均亦可结合沿河景观情况,考虑桥下步行通行方式。 2) 总体设计要求  所有桥梁必须满足桥梁要求,同时与各自所在的特色区域的设计语言相符合。  桥梁设计应当反映出所属特色区域的特征,并与其特定区域相融合。除景观步行桥外,桥梁的铺地及栏杆等景观要素均应在整个景观空间中延伸,以创造一种和谐与统一的空间,设计应当简洁、优雅,装饰成分不繁杂。  桥梁与周边地区之间的过渡带的设计是非常关键的一个元素,其应该能够将新建元素与基地旧有纹理、现代与自然之间的协调统一。  桥梁的夜景灯光装置宜内置或有装饰构建隐藏,尽量做到见光不见灯。  暴露在外的基础设施应当置于桥下,以免影响到桥梁的立面设计。 3. 成果要求
提交的设计成果应包括:文本10份、A0图件1套。上述所有投标成果及最终成果的版权归业主所有。
文本的设计说明要求准确清晰和完整,对本文件所提出的设计要求,应有详细的表述,并提出经济技术指标和建设实施的建议。图件应包括:
a) 综合现状分析图
b) 桥梁的平面图
c) 鸟瞰图和透视图
d) 夜景灯光效果图
e) 其他需要表现的图纸
提供包括设计文本、图纸等内容的电子文件2套(光盘)。其中文本文件使用doc格式,图纸文件使用dwg和jpg格式。
4. 征集工作规程
4.1本次征集活动采用邀请征集和公开征集的方式,征集的对象可以是设计单位,也可以是科研院校和设计院桥梁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的个人。
4.2 方案评委会委员所属的机构单位或合作单位不得参加。
4.3 受邀请单位和个人按设计任务书的规定报送设计成果,符合本次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方案为有效方案。业主将邀请业内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受邀单位及个人的方案进行评审,确定有效方案及无效方案,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出优胜奖方案。参赛规划设计成果有下类情况之一视为无效方案:
(1)非原创作品,有抄袭剽窃嫌疑者;
(2)逾期送达;
(3)不符合方案征集任务书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或设计成果制作要求的;
(4)图纸及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
4.4本次招标将由国内外著名桥梁和景观等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评委会组成人员将在适当时候公布),根据评审委员会评定的结果对受邀请单位和个人支付设计费。每个桥型方案评出一等奖1名,奖金5万元人民币;二等奖奖金2万元人民币,三等奖奖金1万元人民币。各单位所获设计费的税费自理。
4.5各单位向业主提交的全部设计成果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业主所有并使用。
4.6各单位不得提供不属于自己的设计成果。
5. 时间安排
(1)2011年03月18日上午8:30-11:30,报名单位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携中级以上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到福州市城区内河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报名(或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下午召开征集说明会,组织现场踏勘,介绍有关情况并答复问题;
(2)2011年4月10日17时30分之前提交设计成果,文本方式提交至福州市城区内河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邮寄以最后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收件时间为准;
(3)2011年4月10日~4月12日;业主组织相关专家成立评选委员会组织评选会,对参评作品是否满足设计要求进行评审,并评选出名次。
6. 报名联系
6.1. 报名材料要求
(1)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或个人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2)报名单位(或个人)联系地址、电话、传真及E-mail地址;
(3)报名单位(或个人)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业主不予受理。报名单位须对所提供的一切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存在虚假信息或冒用他人名义的,管委会有权立即取消该单位(或个人)的参与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报名单位承担。
6.2. 联系方式
可通过直接报名或邮寄、传真的形式将报名材料送达福州市城区内河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
(1)联系地址:福州市白马北路140号南侧(350001)
(2)联系人:宋建大
(3)联系电话:15980708323
(4)传真:0591-88116170
(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福州市城区内河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
2011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