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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转载] 被公交车撞伤腰部对方只肯赔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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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30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被公交车撞伤腰部对方只肯赔500元
本报记者陈坚
  
  黄先生:前天下午,我骑自行车经过火车站附近的东浦路琴亭,被一辆18路公交车撞倒了,当时我人都快晕了。去医院检查时,发现自己的腰部软组织受伤了,脚也肿了。当时在医院就花了一百多块,到现在我的腰还是疼,也不能上班了。昨天我和公交车的人商量赔偿,他们只给500元,太少了,当医疗费都不够。还有我的误工费该怎么算呢?我还当心以后会有后遗症。
  记者调查:昨日记者联系了18路车队的工作人员,他表示,对于这种情况,将按照《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
发表于 2008-10-30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法庭见
发表于 2008-10-30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才赔500…会不会太少了…
发表于 2008-10-30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给法官判决吧
发表于 2008-10-30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赔的也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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