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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转载] 中国3家企业抄袭德国客车设计被判赔211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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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京华时报1月21日报道 认为江苏盐城中威客车公司(简称中威客车公司)等3家中国公司生产销售的大客车“抄袭”了自家客车的外观设计,德国尼欧普兰汽车公司将其告上法院,索赔4000余万。记者昨天获悉,市一中院一审判决中方3公司赔偿德国公司2116万余元。
  德国尼欧普兰汽车有限公司起诉称,2005年,他们生产销售了“欧洲星航线”系列客车并享有专利。
  次年该公司就发现,中威客车公司、中大工业集团公司生产和销售的A9系列客车涉嫌侵权。在北京地区,该系列客车由北京中通星华汽车销售公司对外销售。
  法庭审理时,德国尼欧普兰公司认为,该系列客车已经侵犯了“欧洲星航线”客车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他们要求上述3家被告公司停止生产和销售涉案侵权产品,两家生产商则连带赔偿自己4000万元经济损失。此前,为了打这起官司,尼欧普兰公司特地斥资近百万元购买了一辆被告生产的客车,递交法庭,作为证据。
  被告生产商中威公司认为,被指侵权的产品外观,由该公司自主开发,并未构成侵权。而销售商中通公司则称,他们作为销售商,无法确认商品是否侵权。
  最终,通过对比中威公司制造的A9系列客车与“欧洲星航线”客车的外观,法院认为,两者有着众多相同的设计,而这些设计基本构成了客车的整体外观。虽然少部分设计上存在一定差异,但这些差异都属于局部细微差异,对于客车产品整体外观的视觉效果不会产生显著影响。
  据此,市一中院认定,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属于相近似的外观设计,北京中通星华汽车销售公司应立即停止销售涉案客车;中威客车公司、中大工业集团公司应停止制造该侵权客车,并共同赔偿原告2000万元经济损失及116万元诉讼合理支出。
发表于 2009-1-21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在中国,凡是牵扯到外国的.都是外国人做主角呢.
发表于 2009-1-21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山寨客车。。。
发表于 2009-1-21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大也就算了。。。
山寨之星
发表于 2009-1-21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女神客车那才叫寨货..............
发表于 2009-1-21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新龙马全部都是山寨车
发表于 2009-1-21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女神客车那才叫寨货..............
天天18路 发表于 2009-1-21 11:01

对的,还有川江。
发表于 2009-1-21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以前的八闽客车,抄袭大金龙。
发表于 2009-1-23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知识产权啊
发表于 2009-1-23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动脑直接仿造,节省自主开发的资金,很多厂家都这样
发表于 2009-1-24 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ID4 于 2009-1-24 00:52 编辑

如果MAN要起诉的话
搞不好我们的小金也会成为被告
申龙的似乎有点难。。。
{:4_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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