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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地铁] 祝贺地铁4号线工可获省发改委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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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7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闽发改网审交通〔2017〕103号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恳请批复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榕发改铁轨〔2017〕9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5~2021年)》一条骨干线路,其贯通福州市主城区、串联金山片区、南台岛。为改善福州主城区交通条件、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增进轨道交通网整体效益,同意建设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二、本工程起于金山花溪北路,沿纵二号路至洪塘路下穿闽江,经杨桥路、东街、东大路、塔头路、横屿路,线路向南转入前横路,下穿闽江进入仓山区,沿江边洲路、高浦路、螺洲路走行,终于螺洲镇(预留延伸条件)。路线全长26.7公里,全部采用地下敷设,设地下车站22座,其中换乘站7座,与其他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形成换乘。全线设置一段一场,即濂江车辆段和洪塘停车场。控制中心与1号线等达道站附近合建。设洪塘路主变电所(与5号线共享)和黄山主变电所(与1号、6号线共享)。

  本工程车辆采用B型车,设计最高运行速度80公里/小时,采用DC1500V架空接触网授电方式。初、近、远期均采用6辆编组,初期配属车辆35列/210辆。初期采用单一交路,近、远期采用大小交路套跑的运行方式,高峰小时发车对数分别为16对、24对和26对。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2283119万元(不含濂江车辆段和洪塘停车场盖板平台费用)。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规定及地方申请,同意项目资本金占估算总投资的25%,即本工程建设资本金570780万元,由福州市从本级财政预算及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其余建设资金通过银行贷款、社会资金等方式筹集。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设计,认真核定征拆规模,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强化概算管控,努力降低工程造价。

  四、项目建设工期:48个月。

  五、项目已按规定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并经我委审查,项目建成后初、近和远期年综合能耗分别为17066、21415和23388吨标准煤。请严格按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六、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福州市人民**审定(榕政综〔2017〕793号),项目社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评估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七、项目审批其他相关文件是: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10120170069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榕国土资预〔2017〕0014号);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榕环保评〔2017〕42号);评估报告(穗铁设函〔2017〕3号)及调整评估报告(穗铁设函〔2017〕4号)。

  八、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招投标工作,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事宜。

  九、请你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抓紧开展初步设计及其报批前置手续等相关工作,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等各项措施。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下阶段工作,加强工程地质、水文、构造物及环境敏感点的勘察,并对停车场、车辆段、过江隧道、前横路高压线塔影响段等重要节点开展专题研究设计;进一步优化本工程与其他轨道交通线路衔接换乘方案,做好交通接驳设施规划与用地控制;抓紧研究长期稳定的运营补亏政策与措施,落实运营期资金补偿方案。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6月29日
发表于 2017-7-7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金牛山公园那边已经在勘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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